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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

2023-12-15 来源:山西省人民政府

    

山西省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林业生态建设提质增效再上新台阶的意见 

晋政发〔20145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近十多年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林业建设,强化组织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大胆创新实践,推进了生态脆弱区向生态良好区的积极转变,林业建设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全省森林面积达到4236万亩,森林覆盖率18.03%,其中经济林面积达到1000万亩以上,基本遏制和初步扭转了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态势良好。我省林业已展现出新的发展局面,站在一个新的发展起点。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我省仍然是一个林业小省、生态弱省,还有3000余万亩宜林荒山尚未绿化,新造林地长效管护机制尚未普遍建立,森林抚育提质尚有差距,经济林管理经营较为滞后,林产富民仍有差距。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建设的精神,落实省政府“造林绿化的领导力度只加大不减小,资金支持只增加不减少,目标考核只加强不减弱”工作举措,提质增效,将山西林业生态建设推向新阶段、使之再上新台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绿化山西、生态兴省”为目标,调整思路、创新理念、创新实践、造管并重,以提升质量、增强效益为重点,稳定植造面积,营造管护并重,在科学植造、强化管护、转型发展、提质增效上走出新路,取得更大成效,全面提升林业生态建设水平。坚持政策支持、机制创新、政府主导、社会共建,遵循山上治本、身边增绿、产业富民、林业增效思路,以敬天为民和近自然林业为理念,分类施策,区域突破,整流域治理,全林分经营,高质量、高效益推进生态林业与民生林业,为全省综改试验区建设和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提供生态支撑和基础保障。 

  二、目标任务 

  以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为重点,科学实施“两山”造林、“两网”绿化、“两林”富民、“两区”增绿、“双百”精品、“双保”管护等省级林业六大工程和国家林业重点工程,每年完成营造林400万亩以上,森林覆盖率年均增加1个百分点,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3亿立方米,力争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6%以上,森林蓄积量达到1.5亿立方米。每年发展经济林100万亩以上,到2015年全省经济林总面积达到1800万亩,实现农村常住人口人均1亩经济林的目标。林业生产总值2015年达到500亿元,力争到2020年再翻一番,达到1000亿元。实现森林面积、森林蓄积、农民林业收入“三增”目标,使我省林业生态建设步入全国先进行列,基本达到生态良好标准。 

  三、重点工作 

  (一)区域突破,重点抓好吕梁山生态脆弱区植被恢复工程。 

  利用8年时间在忻州、吕梁、临汾323县,完成造林736万亩,力争3年内完成366万亩。统筹兼顾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统筹兼顾生态与产业建设,努力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最大化。因地制宜,适地适树,乔灌结合,按照先近后远、先身边后山上的次序,梯次推进。全面整合区域内国家及省级各项林业生态工程项目,捆绑使用农林水、扶贫等涉林资金,通过专项治理,实现荒山荒坡林草化、道路水系林带化、农田村镇林网化。 力争到2020年,吕梁山区森林覆盖率达到26 %以上,逐步形成比较完备的林业生态体系,使生态环境退化和土地沙化得到有效控制,生态与民生得到同步改善。 

  (二)规模推进,大力实施造林绿化工程。 

  认真实施退耕还林、京津风沙源治理、三北防护林和太行山绿化等国家林业重点工程,突出规模效应,整合国家及省级工程,形成布局合理、集中连片的生态工程建设体系。在太行山、吕梁山“两山”地区,大力推进规模化生态治理,构建生态安全屏障。在河流、公路沿线两侧建设“绿色水网”、“绿色路网”,启动实施引黄工程水源地及输水沿线造林绿化工程,由省林业厅会同省万家寨引黄工程管理局共同组织实施;到2015年,全省公路、铁路沿线绿化率达到85%以上,两侧宜林荒山绿化率达到80%以上。在城市郊区大力兴建城郊森林公园,加大矿区植被恢复和环境整治力度,拓展生态发展空间,努力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在省直林区高标准完成200万亩示范林基地,带动全省造林绿化上新水平。 

  (三)多措并举,构建森林资源安全体系。 

  大力实施天然林保护工程,加快公益林建设,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质低效林改造。抓好森林资源综合保护工程,认真落实《山西省森林公园条例》、《山西省封山禁牧办法》。强化森林火灾预防、扑救、保障三大体系建设,努力做到专业化、网格化管护。启动实施我省农林交错区森林防火专项工程,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5‰以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报和防治体系,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完善林木采伐限额管理和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严禁在林地内露天采煤、采矿。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古树名木保护。搞好自然保护区建设,到2020年,全省林业自然保护区面积占到国土面积的8%,使85%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得到有效保护。 

  (四)科技引领,全力提升林业质量效益。 

  大力开展吕梁山生态脆弱区造林等关键技术研究,努力在采矿灾害区造林、混交林营造、中幼林抚育、优良乡土树种和干鲜果经济林良种培育、红枣裂果防控等技术攻关方面取得突破。强化适用技术、新优品种、新技术和新成果的推广应用。建立健全林木品种审(认)定和推广使用制度。力争到2020年,生态林建设中良种使用率达到50%以上,经济林建设中良种使用率达到85%以上,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80%以上,科技贡献率达到50%以上。着力抓好核桃丰产新技术的普及推广,新建核桃林面积按预期达产达效率达80%以上,使林业建设质量效益得到明显提升。 

  (五)产业推动,促进林业转型跨越发展。 

  大力发展干鲜果经济林、速生丰产用材林、林木种苗花卉、森林旅游、林下经济等五大林业产业。在适宜地区积极发展干鲜果经济林。在中南部地区发展以杨树、泡桐、刺槐为主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力争每年发展20万亩。积极稳妥发展林木种苗产业,加大定植大苗和特种苗木的培育力度,着力解决结构性过剩和短缺问题。加强珍贵树种母树林和乡土树种的培育。建立林木种苗花卉交易市场,形成我省种苗花卉品牌体系。大力发展森林旅游产业,在互利共赢的前提下,鼓励社会资本开发森林旅游。培育林下经济,提高林业综合产值。力争实现林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5%左右,林业转型跨越取得新进展。 

  四、政策支持 

  (一)优化环境,推动部门林业向社会林业转变。 

  科学整合涉林项目资金,建立农林水和扶贫等涉林部门联席会议协调机制。林业部门牵头,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涉林项目规划、年度计划与资金使用办法,按照资金渠道、管理权限不变的原则,统一安排,由相关部门具体实施。煤炭企业要用足用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加快矿区植被恢复步伐;其他资源型企业从经营利润中划出一定比例用于造林绿化、生态修复。组织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学校等搞好辖区绿化和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开展林业生态市、生态县、生态乡、生态村、生态大户、生态学校、生态军营、生态单位等“八创”活动,大力推进城乡生态化。 

  (二)完善政策,建立支持林业发展的长效机制。 

  各级政府要逐年增加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生态林建设以政府投入为主。生态林管护要在认真落实国家政策的同时,修订完善省级公益林补偿办法,积极推进市县公益林补偿制度的建立,并尽快做到与国家标准相一致。建立造林绿化、中幼林抚育、林木良种等财政补贴制度。鼓励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搞好林地流转、规模造林、连片开发,在项目建设上给予支持。加大金融扶持林业力度,增加林业信贷投放,大力发展林权抵押、林农信用、林农联保等小额贷款,建立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三)深化改革,建立林业造管新机制。 

  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多轮驱动、有机结合的造林机制,鼓励企业、个人、社会资金投入造林绿化。大力推广太原市开发式造林,企业按规划以治理荒山荒坡的绿化量置换经营开发权。积极探索由政府购买造林或服务的办法,逐步实现生态林由政府与市场共同营造的新机制。推动国有、集体和个人开展合作造林。对林改分山到户的荒山荒坡生态公益性造林,可采取集中连片工程化造林,权属归农户;管护可采取农户自管与集体集中管护相结合的办法。干鲜果经济林实行以农民投入为主、政府扶持、部门服务的办法,提高质量效益。推广规模化生态治理模式,绿化荒山荒坡。推行林木、绿地认养制度。条件成熟时,建立碳汇交易市场与森林碳汇监测认定中心,鼓励各类企业捐资碳汇造林。探索股份制、市场化国有林开发利用和管护管理办法。探索组建新型综合管护队伍,对集中连片林地做到专业化管护。管护机构可为国有、集体和社会组织。对合作社、公司制管护组织,各级政府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给予支持。 

  (四)积极探索,逐步形成林业发展新体制。 

  要深入研究、大胆实践,全面厘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凡是市场可以做好的都要积极有序放开搞活,交由市场去做。充分调动社会、企业、个人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积极稳妥推进体制改革,尽快建立符合省情特点的林业发展体制。 

  (五)强基固本,夯实林业基层基础。 

  省、市、县国有林场纳入公益性事业单位管理。加强乡镇林管、造林监理、资源林政、森林公安、森林消防等林业队伍建设,健全服务体系,改善装备条件。涉林乡村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护林员,做到村有护林人员、乡有林业机构、县有专业站所。市级组建100人以上、县级组建50人以上森林消防专业队,到2015年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达到并稳定在1万人以上。国有林场一线人员的招考选配要充分考虑工作岗位的特殊性,在性别、专业等方面可以突破有关规定,确保新录用的人员适岗、安心。加强林业信息化建设,完善视频监控系统,健全防火指挥平台,提高林业系统应急反应能力。 

  五、保障措施 

  (一) 强化服务,发挥林业部门职能作用。 

  林业部门要认真履职,当好政府的参谋助手,组织实施好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政策宣传、规划设计、科技服务、检查指导。省级林业主管部门向各县派出林业综合发展指导员、林业科技特派员、行政信息服务员,开展政策咨询、技术培训、审批服务;每年对全省林业工作的现场检查、督查指导、科技服务实现市县全覆盖。建立完善市县林业服务体系,加强基层林业技术人员培训,做到村有土专家、乡有技术骨干、市县有科技服务队伍。积极主动参与“百企千村”扶贫活动,为企业、社会扶贫当好参谋助手,做好规划与技术服务。 

  (二) 严格考核,建立健全评议奖惩制度。 

  将新造林面积、造林保存率、森林覆盖率、森林火灾发生率纳入市县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市县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林业生态建设情况和民主评议林业工作制度。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和媒体记者对林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省政府每年表彰造林绿化先进市,命名林业生态县。每年以省绿化委员会、省林业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名义表彰一批在林业生态建设中涌现出的先进单位和个人。对造林成活保存率低、森林资源破坏和森林火灾严重的市县进行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投资调控。 

  (三) 加强领导,保障林业持续快速发展。 

  各级政府要把造林绿化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目标考核等方面始终加大力度,持续跟进。省政府每年在一个市召开全省造林绿化现场推进会,每年组织一次对市县“三加三不减”工作举措落实情况的集中督查。省林业厅每年在春秋两季组织以营造林工作为主的集体督查和现场突查,落实林业建设目标责任制,确保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投入到位、措施到位。各级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林业生态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要把林业生态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县级主要负责人任期内建立造林绿化示范点,做到为官一任、绿化一方,努力把山西林业建设推向新阶段、再上新台阶,取得更大成效。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42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