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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互查工作的通知

2012-03-19 来源:本站

  晋景监函字[2012]4号 

太原市城管委、大同市园林局,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 

  根据建设厅《山西省风景名胜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晋建城字[2011]199号)的要求,为了更好地促进各级风景名胜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风景名胜区专项治理互查工作,为确保此次互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范围和内容www.fjms.sxjs.gov.cn)查找《山西省风景名胜区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晋建城字[2011]199号),下载打印相关内容。 

  互查范围包括5个国家级景区和抽查部分省级景区。互查工作重点对总体规划编制实施、标志标牌环境安全、机构设置管理职能、违规违章建设查处、规章制度信息上报等五方面的情况进行检查和考评,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通过互查进行互相学习、互相借鉴、共同提高。

  二、形式和方法

  本次互查工作将采取分组交叉检查,检查程序包括听取

  汇报、实地考评和资料查阅三部分内容。

  三、人员和安排

  为保证检查质量,提高检查效率,小组人员由各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负责人和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负责人或业务骨干组成,必要时省风景名胜监管中心可派出一名工作人员或专家组成。要求各市风景名胜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景区提前做好景区的自查工作,并于3月30日前上报参加检查的人员名单。互查时间安排在4月5号至4月27号期间,具体行程安排另行通知。

  四、结果和应用

  互查工作结束后,检查小组要在5月底以前向山西省风景名胜监管中心,就检查的基本情况、主要成绩、存在问题和检查结论作出书面报告(组长签字),并按要求提供考评打分表。

  本次互查工作,是对我省风景名胜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的一次情况摸底。要求各市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和各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高度重视此次互查工作,精心组织,周密安排,严明纪律,客观求实,切实取得检查实效。检查期间遇到的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省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联系。

  本次检查需要的考核验收标准及打分表,请到山西省风景名胜网(

  联系人:董晋斐   0351-3580077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