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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通过40周年纪念活动的通知

2012-03-12 来源:本站

  晋景监函字20123 

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芦芽山风景名胜区: 

  为了纪念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通过40周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开展了围绕着两个主题的系列纪念活动,此次纪念活动参加单位为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世界遗产地、国家自然遗产、国家自然与文化双遗产。按照“建城景函[201236号”(文件附后)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派专人负责做好此项工作,并选择参加至少两项纪念活动。负责人名单和活动名单于312日中午前上报 

  二、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做好参加此次系列纪念活动的安排部署工作,并将参加此次系列活动的部署方案于41日前上报。 

  联系人:董晋斐  0351-3580077   

   

     

   

 

 

  一二年三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