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建城函[2012]180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太原市城乡管委,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http://fjms.sxjs.gov.cn)进行公示;2012年9月下旬举办摄影展颁奖活动(具体方案附后)。sxfjyl@163.com
今年是我国开展园林城市创建工作20周年,也是风景名胜区设立30周年、《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签约40周年。为了展示我省城市园林绿化的光辉成就,推动城镇化进程;宣传我省丰富优质的风景名胜资源,加快文化强省建设,促进转型跨越发展,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开展“芦芽山”杯山西省首届风景园林摄影展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摄影展作品征集范围
1、反映我省5个国家级和2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的摄影作品;
2、反映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成就的摄影作品。
二、活动安排
2012年3月20日至8月10日为征集作品及作品展示阶段; 8月中旬进行专家评审;8月20日至8月30日在山西省风景名胜网(
三、奖项设置
此次活动从参展作品中评选出入选作品100幅,其中:金质奖作品2幅、银质奖作品3幅、铜质奖作品5幅、优秀奖作品20幅。入选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作品收录画册;金、银、铜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杯,其中金、银质奖作品各一幅原则上从反映芦芽山摄影作品中产生。
四、活动要求
1、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园林、风景名胜区)主管部门和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要按照活动方案,积极组织参加摄影展活动。通过组织开展活动,展示本地区风景名胜区资源的珍贵价值,宣传本地区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的贡献,扩大园林绿化和风景名胜区工作在全社会的影响力。
2、各市要确定专人组织此次活动,统一汇总后报组委会办公室,并将联系人名单于3月30日前报省厅城建处。
城建处联系人:张蕾 沈宏
联系电话:0351-3580179(传真)
组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4044248、4039139
联 系 人:曲美兰 15536087183
黎 丹 15536528597
电子邮箱:
地 址:太原市碑林公园(康乐街56号) 邮编:030001
附件:1、“芦芽山”杯山西省首届风景园林摄影展方案
2、“芦芽山”杯山西省第一届风景园林摄影展摄影展征稿细则
3、山西省风景名胜区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三日
附件1
“芦芽山”杯山西省首届风景园林摄影展方案
一、活动组织家协会主席)sxfjyl@163.com 邮编:030001http://fjms.sxjs.gov.cn)、山西省摄影家协会网等媒体以征稿启事的形式向社会公布征集作品。http://fjms.sxjs.gov.cn)上公示十天。
主办单位: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协办单位: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山西省摄影家协会、
太原市园林局、芦芽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
承办单位: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
太原市碑林公园
二、征集范围
1、反映我省5个国家级和29个省级风景名胜区景观资源的摄影作品;
2、反映我省城市园林绿化成就的摄影作品。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次大展顺利进行,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山西省摄影家协会、太原市园林局、芦芽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等有关单位组成活动组委会。
主 任:闫晨曦(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副主任:李锦生(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总规划师)
马 骏(山西省风景园林协会会长)
王 悦(中国摄影家协会副主席、山西省摄影
成 员:张 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王 忠(太原市园林局局长)
贾 真(芦芽山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主 任:张 海(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建处处长)
副主任:牛峥嵘(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副主任)
赵克霰(太原市碑林公园主任)
成 员:沈 宏(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工程师)
董晋斐(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科员)
张 蕾(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科员)
曲美兰(太原市碑林公园办公室主任)
组委会办公室地址:太原市碑林公园(康乐街56号)
联系电话:0351—4044248、4039139
联 系 人:曲美兰15536087183;黎丹15536528597
电子邮箱:
四、活动安排
1、征集作品阶段:2012年3月20日至8月10日截稿;在《山西日报》、山西风景名胜网(
2、作品展示阶段:组委会办公室对投稿作品初步审核后,将符合要求的作品放置于山西省风景名胜网进行展示。
3、专家评审阶段:2012年8月中旬由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有关领导、专家和省内知名摄影家(7—9人)组成。
4、公示阶段:评选结果将于2012年8月20日——8月30日在山西省风景名胜网(
5、作品展览及颁奖:2012年9月下旬在太原市碑林公园举办摄影展颁奖活动,由省市领导及专家现场颁奖,同时举办获奖摄影作品展,时间一周,入选佳作100幅,24英寸。
6、入选作品制作画册。铜版纸,规格280mm×280mm,100页码。
五、奖项设置
本次大展从参展作品中共评选出100幅佳作,其中:
金质奖作品2幅:稿酬各10000元;
银质奖作品3幅:稿酬各6000元;
铜质奖作品5幅:稿酬各3000元;
优秀奖作品20幅:稿酬各500元。
入选者颁发证书及纪念品,作品收录画册;金、银、铜奖获得者颁发证书及奖杯,其中金、银质奖作品各一幅原则上从反映芦芽山摄影作品中产生。
附件2
“芦芽山”杯山西省第一届风景园林摄影展征稿细则
1、广大摄影家、摄影爱好者、风景名胜区和城市园林工作者均可投稿。http://fjms.sxjs.gov.cn)“芦芽山”杯山西省首届风景园林摄影展专区,下载个人填报信息表,并将填写的个人真实信息以及作品投寄至组委会邮箱。主办单位保证不公开或泄露投稿个人非公开信息。投稿作品为jpg格式,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sxfjyl@163.com ;邮编:030001
2、作品创作时间不限(鼓励近年拍摄的作品),彩色、黑白不限,但须取材于国务院公布的山西省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山西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和山西省城市园林绿化等,谢绝组照。(风景名胜区名单附后)
3、谢绝经过电脑创意和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除可作亮度、对比度、色彩饱和度的适度调整外,不得用电脑或传统暗房技术做合成、添加、删除、大幅度改变色彩等技术处理。建议数码相机使用RAW格式拍摄。
4、为鼓励新作,历年来在国家级、省市摄影艺术展中入选的摄影作品谢绝参加。
5、投稿方式:
(1)光盘投稿:
作品以光盘(CD—R或DVD—R)形式提交,同时提供作者资料(word文档),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邮编、手机、电子信箱等。每幅作品的文件量不大于500K,长边要求600—1000像素。每幅作品均须注明作品标题,拍摄时间、地点和作者姓名。无作者资料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评资格。
(2)网络投稿:
作者须在山西风景名胜网(
(3)光盘、网络作品不得重复投稿。
(4)投稿地址:太原市碑林公园(康乐街56号)
联系电话:0351—4044248、4039139
联 系 人:曲美兰15536087183;黎丹15536528597
电子邮箱:
6、作品入展后,主办单位将统一调取数据文件,用于影像鉴定及举办展览和画册制作。作者请务必将数码拍摄的原始数字文件(胶片拍摄者请提供扫描件)和调整后的数字文件在规定时间内向主办单位提交。逾期不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
7、大展实行作品公示制度,入展作品公布之前将在山西风景名胜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将刊登入展作品精选及所有入展作者的名单。
8、本次活动不收参加费,不退稿。对于所有入展作品,主办单位和参加本次活动的风景名胜区,有权在出版画册、举办展览、相关宣传中使用,并不再支付稿酬。
9、投稿者应保证其为所报送作品的作者(注:本次大展不提倡共同创作),并对该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投稿者还应保证其所报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的包括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权利。凡上述保证落空导致相关纠纷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投稿者本人承担。
10、在征稿期间,持省级以上摄影家协会会员证、本人身份证和经山西省世界遗产和风景名胜区监管中心颁发的有效证件,进入公布的34个风景名胜区拍摄时可免景区门票并提供便利。
11、投稿作品在邮寄过程中损毁、灭失或迟到、未到的,主办单位不承担相关责任。
12、投稿者均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对于存在著作权问题或纪录类作品真实性问题等不符合征稿要求的作品,主办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展资格、收回作品稿酬和荣誉证书,并在媒体上通报。主办方保留对本次大展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3
山西省风景名胜区名单
国务院公布的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共5个):
五台山风景名胜区、恒山风景名胜区、壶口风景名胜区、北武当山风景名胜区、五老峰风景名胜区。
山西省政府公布的山西省省级风景名胜区名单(共29个):
太原市:晋祠-天龙山风景名胜区、崛围山风景名胜区、汾河水库风景名胜区
大同市:摩天岭长城风景名胜区、六棱山风景名胜区
忻州市:芦芽山风景名胜区、赵杲观风景名胜区
吕梁市:碛口风景名胜区、南阳沟风景名胜区
晋中市:绵山风景名胜区、石膏山风景名胜区、太行龙泉风景名胜区
长治市:太行山大峡谷风景名胜区、老顶山风景名胜区、黄崖洞风景名胜区、神龙湾-天脊山风景名胜区、太行水乡风景名胜区、精卫湖-白松林风景名胜区、南涅水石刻风景名胜区、仙堂山风景名胜区、太行龙洞风景名胜区、菩提山风景名胜区
晋城市:皇城相府风景名胜区、珏山风景名胜区、山里泉风景名胜区
临汾市:姑射山-仙洞沟风景名胜区、云丘山风景名胜区
运城市:百梯山风景名胜区、孤峰山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