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国内以古典园林群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为特色的城市,苏州市始终围绕“保护”这个核心,认真履行《保护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公约》,坚持“真实性、完整性”原则,更新保护理念、创新监测手段、探索管理机制、挖掘文化内涵,进一步塑造了苏州园林的品牌形象。特别是近几年来,我们注重把世界遗产保护纳入国际大体系中,运用国际理念,坚持科技领先,探索苏州古典园林保护新思路,以实现世界遗产保护在更高水平上发展。
借此机会,与各位同行交流一下我们的一些体会:从教科文组织2008年最新版本的《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确定的5C战略目标谈苏州古典园林保护。
5C战略目标是:(1)增强《世界遗产名录》的可信性;(2)保证世界遗产的有效保护;(3)推进各缔约国有效的能力建设;(4)通过宣传增强大众对世界遗产的认识、参与和支持;(5)加强社区在履行《世界遗产公约》的职责。简称“5C战略”。
无疑,5C战略透露了教科文组织在进入21世纪之后对世界遗产保护的最新要求。5C战略把世界遗产真实性、完整性放在第一位,把科技和教育培训作为遗产保护的优先方略。针对这一新趋势,在近几年的实践中,我们主要在理念和实践几个方面作了一些探索。
第一个方面:注重理念提升,把握六个关系
我们始终有一种危机感,在当今社会中,世界遗产一直面临着各种威胁,而人为因素对文化遗产的破坏损害更为主要,而且情况越来越突出。所以,世界遗产保护的关键还取决于社会层面,理念提升非常重要。
无论对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有关遗产保护的原则和规范,还是按照我国有关遗产保护的意见和要求,或者是古典园林的本身特征所决定的理想生存状态,苏州的遗产保护在形成健全完善的遗产保护体制机制若干方面,各项工作仍然存在不足,仍有继续探索与努力的空间。比如,遗产所在地周边环境的控制还存在欠缺,一些古典园林的实际保护状态还不尽如人意,资金问题使某些重要园林的恢复保护难以尽快实施,旅游业所带来的负面影响还难以消除,等等。在整个社会环境不断演化变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以及城市的现代化建设被寄于更大期望的背景下,要保持遗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的最终目标,就必须在更高层次上构建遗产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和谐和睦、协调协同的良性互动局面。为此,我们认为要把握好六个关系。
一、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
遗产与遗产地的历史关系以及世界各国遗产保护的实践都表明,世界遗产的价值虽然主要体现在精神与文化层面,但与经济活动也有直接关联,甚至还有相互矛盾之处。保护遗产与发展经济完全能够相互推动、相互促进,并能在最终目标上达成一致。而且,遗产保护得越好、精神文化价值越高,越于经济长远成长繁荣有利。经济发展的层次越高,就越是需要有包括世界遗产在内的高质量文化资源的辅助,进而获得持久而强盛的能量与动力。10年来,苏州的世界遗产保护卓有成效的同时经济建设成就显著的事实同样表明,遗产保护是经济向更高水平跃升的有利条件,保护世界遗产,实际上就是在培植、提升苏州的核心竞争力。在谋求科学发展、注重提升发展质量的环境下,保护遗产对于经济发展的意义更加突出。苏州的遗产园林已成为21世纪地方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和不可替代的品牌。
在协调共处的基础上,实现遗产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共同进步,我们认为,首先,旅游开发应合理有序。不能把世界遗产当作一般的旅游景点,避免因旅游业过度发展而对遗产造成破坏。其次,开辟多种利用方式。世界遗产具有丰富的文化内涵与价值功能,发展旅游并不是唯一的利用形式,除了参观游览之外,还有多种利用途径,如科学研究、专业教学、产品出口、场所使用、图文出版等。这些利用功能也可以转化为经济的一部分,但更主要的还是通过社会与人文环境的建设转化为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再次,经济发展要容纳遗产保护。无论在编制全局发展规划、构思发展思路以及在具体实施发展内容时,都应该充分考虑遗产保护的重要性,使遗产保护在其中占有足够重要的地位。最后,经济发展需反哺遗产保护。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将更多的资源投向遗产保护工作,让遗产保护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获得更好的保护条件。
二、典型例证与群体基础的关系
拙政园等、留园、网师园、环秀山庄作为苏州古典园林的典型例证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反映了国际间有关遗产保护的通用理念和方法,即通过个别典型例证来反映某一类遗产的特色和全貌。苏州古典园林作为苏州古城风貌的浓缩和传统文化的精华,就是这以国际理念的体现。也体现了苏州古典园林群体和苏州古城整体价值。
要把握好典型例证和群体基础的关系,就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同时推进遗产园林、古典园林群体、苏州古城“三位一体”的保护。在继续加强对世界遗产园林保护的同时,对古典园林群体、古城的保护修复投入更多的关注和资金。上世纪50年代时,苏州古典园林(庭院)的数量达91处,此后持续减少,至2007年园林普查时,还剩下50余处。由于体制方面的原因,尚有数十处园林分属不同部门和单位管理,有待修复的尚有20余处。这些园林群体是作为“典型例证”的补充,不可忽视。另外,还要加紧落实苏州古城保护的长远计划。2004年在苏州召开的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建议将苏州古城列入遗产名录,市政府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并随后向国家上报了苏州古城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计划。古城保护的各项工作应与古典园林保护及其周边环境整治结合起来,以古典园林周边地区为古城保护的核心区域,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保护范围,最终形成对古城的全面保护。
三是有形遗产与无形遗产的关系
古典园林虽然是作为物质遗产而受到保护,但园林建筑、山水、花木等要素中又蕴含着大量无形的文化要素,与造园技艺、建筑工艺、园艺和传统生活方式、人文精神等文化要素密切联系,两者缺一不可,而这些无形遗产早在《世界遗产公约》中就已经加以强调,我们过去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近几年来我我国公布了“国家非物质遗产”,创造了很好的社会环境。我们在遗产保护中更趋向与国际理念,即把有形遗产与无形遗产紧密结合起来。正因为古典园林实际上是有形与无形遗产的集成者和承载者,所以,为保持遗产真实性和完整性,在古典园林保护过程中,就必须充分尊重和体现这一特性,兼顾有形的遗产构建与无形的文化精神,增加和提升遗产的价值含金量,依托有形遗产的保护,凝聚、传承和展示无形遗产,进而实现世界遗产的精神价值传播。
四是遵循传统与推陈出新的关系
遵循传统是实施遗产保护的指导思想。作为世界遗产,保护必须体现《世界遗产公约实施行动指南》所确认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保护原则,在设计、材料、工艺及技术方面须符合真实的原则,尽可能保持遗产自身关键要素的完整、以及与所在环境的完整一体。作为文物建筑,其保护又必须满足“修旧如旧”的原则,保护过程中应以历史资料为依据,采用传统材料,沿用传统技艺和手法,完整保留传统文化元素和语言。长期以来,我们一直坚持文物保护修复原则,大至全园布局,小至细微装修、地面铺设、一石一木,都采用传统材料和传统技艺手法。同时,随着科学技术、特别是遗产保护领域新型材料和技术手段不断开发和突破的背景下,在遵循传统实施遗产保护的同时,推陈出新、追求更为理想的保护效果,同样应是苏州的遗产保护所应努力思考的问题。
五是保护遗产与传承人才的关系
古典园林主要以古代造园技术和技艺为基础框架,以丰富多样的传统文化为基本内涵,其修复保护需要有掌握传统技艺与传统文化的专门人才。从国际遗产保护理念的角度看,按照国际标准和要求实施古典园林保护,需要有具备现代遗产保护理论、保护方法及掌握相关技艺的人才。近年来,苏州传统型人才逐步老化减缩,传统技艺面临着断档失传的危机。同时,因教育培养机制缺乏和流动引进渠道的不畅,新型技术人才不足,难以满足遗产保护的需要。培养人才,传承技艺,事关遗产保护的大局。世界遗产的保护必须与专业人才的传承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并形成相互支持和互为保障的关系,在遗产保护的实践中培养锻炼人才,通过人才的传承培养和人才队伍的扩充壮大提高保护水平。我们多方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建立古典园林的研究机构,开展教育与培训,与大专院校合作,外部引进,开发利用民间资源等。
六是调动民间资源与强化政府主导作用的关系
自上世纪50年代开始对古典园林修复起,始终贯穿着一条民间各界参与的脉络,民间在古典园林保护方面拥有丰厚的资源。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世界遗产的关心越来越多,参与保护热情越来越高。我们认为,在遗产保护过程中,把握好调动民间资源与强化政府主导的关系,并通过政府的组织领导和调控引导,动员、鼓励更多的民间力量投入遗产保护。一是政府组织领导要加强,法律法规要完善,相关政策要到位。二是管理体制要规范,实施统一的管理。三是资金投入要有保障,可通过设立世界遗产保护基金、吸收社会和民间捐款、引导民间资本,争取国际支持、征收遗产周边商业经营保护税等多种渠道筹集经费,还可以通过相关的政策的制定或调整,通过产权交易、置换等形式,将社会团体与组织以及个人所拥有的古典园林转换为国有资产,扩大政府统一管理和保护的覆盖范围。
第二个方面,注重文化背景,寻求特色之路
遗产保护应该体现世界遗产组织的统一要求,遵循国际间的通行规则,但是,遗产类型的多样性、遗产所在地自然条件的差异、历史传统与文化背景不同,决定了遗产保护既要符合国际规则,又要具有遗产个性。多年来,苏州的遗产保护工作正是在这一思路的指导下,以“文化苏州”品牌建设为中心而展开的,并且走出了一条具有自己特点的遗产保护之路。
一是专业保护之路
就是政府全面承担世界遗产的保护职责,由政府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实施具体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并在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运用等方面建立专业化、系统化的运作模式。
专业保护最突出地表现在专业部门方面。苏州园林保护长期以来一直受到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早在上世纪50年代初,苏州就设立了园林保护部门,此后,虽然机构名称与行政隶属有关系有所变化,但政府设立专职机构对古典园林实施保护管理的模式始终没有改变。特别是苏州园林列入《世界遗产名录》之后,苏州进一步健全与加强古典园林保护的组织管理体系,成立了苏州市世界遗产暨古典园林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几次机构改革,尤其是2009年的机构改革,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管理局的政府职能得到进一步的加强,地位得到提高,管理权限更加明确,管理方式也愈趋科学规范。专业之路保证了遗产保护指导思想的统一贯彻和工作部署的有效落实,强化了保护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既有助于建立权责明晰、分工明确的遗产保护机制,也有利于协调各方力量、组织集中各种资源,汇集专业人才。
二是依法保护之路
列入《世界遗产名录》就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对国际社会的庄严承诺,对世界遗产承担起保护的责任。而这种责任首先应该是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的行动。因此,针对苏州遗产地特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先后出台《苏州市园林保护和管理条例》、《世界文化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工作管理规则(试行)》、《世界遗产苏州古典园林保护规划》,划定古典园林绝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同时苏州各政府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先后出台了《苏州市古建筑保护条例》、《苏州市文物保护管理办法》、《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苏州市风景名胜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市政府依据国际公约、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赋予苏州园林职能部门相应的职责和任务,强化了世界遗产管理部门的执法职能和力度。
世界遗产作为当地的著名品牌,占有绝对的旅游市场,为了既保护好又利用好,我们还有针对性地制定旅游规划与采取相应的具体措施,统一调整苏州古典园林的门票收入,并针对本地居民的游园需要,发售苏州通园林年卡,有效达到了“利用价格杠杆,控制入园人次,提高游览品味,保护文化遗产”的目的。
三是开放保护之路
将遗产保护工作置于开放状态之下,一方面注意学习借鉴先进的理念与经验,另一方面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保护成果的评价与检验,在与外界的相互交流反馈过程中,不断改进工作,提高水平。
被列入《世界遗产名录》的所有9处古典园林都是对外开放的公共场所,而且每年要接待近千万名来自国内外的旅游者,因此,不仅遗产保护工作处于对外开放状态,而且保护成效也必然要接受外界的检验和评价。这对遗产保护来讲既是一种挑战,也是一种动力。苏州在遗产保护过程中主动顺应这一状况,并将挑战转化为动力,开辟国际国内多种渠道,借助外界的作用和影响促进遗产保护工作日臻完善。为了解国际遗产保护的最新趋势和情况,学习各国在保护实践中的先进经验,并在比较中形成对自身的工作的客观评价,苏州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学习交流活动,多次承办遗产保护的国际会议、全国会议,包括由中国风景园林学会主办的第二届“中日韩风景园林学术讨论会”、由中国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全委会、国家建设部、文物局主办的第一届“中国世界遗产工作会议”等。2004年,苏州经过努力争取,成功承办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第28届世界遗产大会。2007年承办“世界遗产保护论坛”。2010年承办“国际风景园林师大会”(5月28日在苏州举办)。
开放保护之路赋予苏州的遗产保护工作以动态修正功能,从而能够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先进,发现不足,调整方向,明确更高的目标。
四是社会保护之路
就是在充分发挥专业职能部门主导作用的前提下,组织协调各类政府资源、鼓励动员各种民间力量参与遗产保护工作,使遗产保护成为全社会的共同目标和一致行动。
《世界遗产公约》强调遗产所在地要为保护目的竭尽全力,最大限度地利用自身资源,这一要求在苏州则体现为全社会对遗产保护的广泛参与。遗产保护并不局限于园林范围,而是涉及社会各方面。在建立以专业管理部门为主导的保护体制的同时,在政府的大力推动下,苏州形成了各个职能部门协作配合、共同参与的保护机制,文物、规划、建设、城管、房管、公安、国土、文化、环保、旅游、供电等相关部门以各种方式参与保护,或对专业管理部门提供支持与配合。随着古典园林成为世界遗产,遗产意识广泛传播,以及政府关注度的加强,政府资源的统筹协作能力和水平得到了进一步的提高,特别是在与古典园林周边环境整治相关的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方面,各相关政府部门提供了更强的支持,形成了更大的合力。另一方面,开展宣传教育及各项实践性活动,动员、鼓励、引导社会公众关心、支持和参与保护工作,是苏州最大限度调动遗产保护资源的另一重要途径。市政府于2004年决定,每年6月28日被确定为苏州的世界遗产日,遗产日活动成为全市宣传遗产保护知识、传播遗产保护意识、组织遗产保护活动的重要形式。特别是在青少年中进行遗产知识教育,是苏州开展全民保护工作的主要手段,也是苏州全民遗产保护工作最有成效的方面。我们支持教科文组织出版发行了中文版的《中国遗产与年轻人》一书。遗产教育普及到了一批大中小学校,与遗产园林结成对子,开展互动活动。前来苏州考察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行政助理总干事阿明·克内对苏州外国语学校的活动予以了高度赞扬,并留言:“这所一流的学校,充满才智的学生给我留下了极其深刻的印象。”全民保护之路不仅聚集了更多力量投入遗产保护,而且还营造了遗产保护的良好社会环境,为未来遗产保护工作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第三个方面:注重实践创新,坚持科技领先
在实践中,我们积极依靠专家顾问队伍和学术团体,注重遗产保护科学研究和先进方法、先进设备的引进和运用,做到决策科学、方法科学、技术先进,确保遗产保护的质量和水平。
古典园林是历史与传统的产物,因而对古典园林的管理与保护长期以来采用的都是传统型和经验型方法,主要依靠师徒相承、口口相传。在成为世界遗产后,面对国际标准的保护要求和日趋加重的保护压力,我们坚持科技领先方略,取得实际效果。
其一,实施遗产管理科学化
注重管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以及制度化、系统化,逐步建立了多项管理制度和规定。比如,拙政园等一批园林通过ISO9002质量体系认证,建立4A、5A旅游景点,各园林建立健全安全保卫监控系统,在管理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2007年5月,对原来实施的《苏州市园林和绿化系统单位管理工作》进行修订,考核体系指标达8大类54项,对各个园林的管理工作进行系统严格的打分考核,使保护管理更趋科学化、规范化。2008年下发了《世界遗产苏州古典园林监测工作管理规则(试行)》,用严格而科学的方法全面监测9个遗产单位保护情况。
长期以来,我们始终保持一支古典园林的专家顾问队伍,为科学决策与科学管理提供咨询,经常请他们出谋划策,提供指导帮助。注意发挥园林学术团体的作用,不定期召开学术研讨会。在平时的遗产保护管理中,或实施重要工程时,通过专家或学术团体的广泛讨论、集思广益,最后确定最佳方案。同时我们注重引进和发挥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作用,目前全系统有专业技术人员200多名。
其二,建立科学的遗产监测体系
世界遗产监测是教科文组织在20世纪末提出的一项世界遗产保护的重要措施,也是我国在近几年提出的世界遗产保护新要求。在市政府的支持下,我局于2005年成立了苏州市世界遗产古典园林监管中心,开展了一系列工作,经过近五年的努力,初步建立起一个体系较完善、功能较科学的监测体系。
一是在体制上确保人财物落实到位。局有监测工作领导小组,有分管局长和专业部门负责,下有监管中心和园林监测站点,有专人从事监测工作;每年都有工作计划和专项经费安排。有正式编制和财政预算,有责任和工作目标,从而确保遗产监测的可持续性。
二是在长远规划上制定总体目标和阶段计划。开展世界遗产监测之初,我们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确定了监测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三个全方位”,即:全方位数据采集、全方位实时记录、全方位监测预警,围绕这个目标,制定了世界遗产监测长期规划和分步实施计划。
三是在监管工作上提高科技含量。与信息科技公司紧密合作,利用现代技术和先进的设计理念,自主开发世界遗产监测预警系统软件,采用信息管理系统(MIS)技术对古典园林实施监测,研究出一套符合苏州古典园林特点的监测软件和监测指标、监测预警标准。监测软件经过几年摸索和创新,第二代软件已开发成功,今年开始在遗产园林中全面使用。根据近年来物联网与互联网的发展趋势,我们还投入资金与有关大专院校合作,研究三维扫描仪在古典园林保护中的运用,力求监测手段科技化,监测数据科学化,监测结果时效化,为逐步实现从传统到数字化和现代化的转变打下坚实的基础,使遗产管理、维护、决策、执行的科学化和现代化程度大为提高。
监测预警系统的建设,为实现“世界级园林要有世界级保护管理水平”的目标提供了坚实基础,将过去经验型、被动式的保护管理模式引向了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的方向,也使世界遗产保护具备了科学性和预防性,从而使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得到充分体现。
其三,建立信息管理体系
从确保世界遗产永久保存、永世相传的目标出发,我们十分注重加强苏州园林基础信息的收集积累和分析整理,同时按照遗产保护标准对古典园林的状况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实现遗产保护的长效管理和全景管理。
园林档案馆、园林博物馆、“数字园林”建设、园林普查、编制规划和建立遗产基础数据库和预警系统,是苏州对世界遗产实施信息化的主要举措。近年来,从遗产保护的高度出发,苏州加强了对全市所有现存古典园林信息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园林管理部门安排专业人员,对全市的历史园林、园林遗存进行认真全面的调查摸底,对园内的古建筑、家具、字画、碑刻、书条石、古树名木等建立了“四有”档案。为加强档案管理,苏州还按照现代化的标准,建立国内一流的园林专业档案馆。2006年,在制定古典园林保护“十一五”规划,分近、中、长各期确定了未来10-20年期间的保护实施计划。2007年进行了第三次园林普查,对全市现存的园林及园林遗存进行了认真全面的调查,从整体上查清了古典园林的园貌现状、保护状况及周边环境情况,为今后的恢复整治建立了基础。
其四、深入开展科研工作
近几年来,我局积极开展科学和技术研究,围绕世界遗产保护主题,对苏州古典园林的历史、文化、建筑、植物、山水以及遗产监测、遗产教育、遗产旅游等课题,进行多角度多学科的学术研究,深入挖掘园林文化内涵,探讨遗产保护理念和保护方法,促进了遗产保护学术水平的提高。
(1)世界遗产管理研究。先后开展“水环境治理”、“古树名木复壮技术”、“家具陈设三定布置”、“世界遗产监测”等专题研究。如,苏州园林水治理纳入国家863重大科技项目,由苏州科技学院制定了“园林池塘水质净化的生态修复研究和示范”方案,采用园林水体质量改善和生态修复的综合集成技术,总体上改善了园林水质。利用生物技术保护古树名木,针对古树病虫害,引进天牛克星肿腿蜂,减少天牛数量。
(2)世界遗产保护与维修研究。从确保世界遗产原真性的目的出发,以“原法式、原结构、原材料、原工艺”为标准,结合遗产维修工程的实践,摸索苏州古典园林维修的科学方法。2007年编制《世界遗产维修课题大纲》,2008年实施“维修工程监测研究”。 2009年加强对国际文件和动态的研究,完成了国家文物局下达的《世界遗产苏州古典园林定期报告(2003-2008)》试点研究课题的任务,获得国家文物局的好评,认为此报告符合国际标准,在遗产监测工作中具有一定的示范作用。
(3)园林文化研究。苏州市注重挖掘园林文化的内涵,收集、整理历史资料;编修园林志稿;召开各种类型的园林文化座谈会;编辑出版园林文化系列丛书第一辑(三本2007年出版)、第二辑(三本2010年出版)。
(4)与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开展课题研究。如2007年与苏州大学合作开展苏州古典园林普查(第三次普查),进一步摸清了家底。与市委政策研究室合作,研究现代化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古典园林修复的价值和对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并获得江苏省社科联学术论文一等奖。
其五,广泛进行教育与培训
教育与培训是遗产保护科技领先的一个重要环节,保护管理水平往往取决于培训与教育水平。
一是加强职工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保护管理水平。2005年以来,我们不仅积极派员参加国家文物局、建设部、中国文物学会、中国文物研究所举办的业务培训班,还认真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加强专业知识教育,如举办了苏州园林造园史、园林文化、古建筑、植物、陈设布置等方面内容的系列讲座。
二是广泛开展公众和青少年教育,提高民众保护意识。根据《世界遗产公约》的要求,我局既重视园林管理人员世界遗产的专业化保护,也注重公众参与的社会化保护,重点是抓好公众教育和社区教育。主管部门针对世界遗产社会公众教育的特点和需要,制订了相关的方案与规划。多年来,我局联合苏州市有关部门、街道,对苏州古典园林周边社区的居民普遍开展了遗产保护知识宣讲,发放遗产保护宣传材料(宣传手册与宣传卡片5万余份),使遗产保护的意识深入人心。与街道、社区、中小学校等单位开展世界遗产保护共建活动。组织长期在苏州务工人员的子女700余人参观世界遗产园林,组织“让新苏州人了解苏州园林,共享世界文化遗产”活动,宣传世界遗产保护知识。与苏州社会团体合作,举办万名中小学生绘画“我心中的世界遗产”画信活动,组织全国遗产地学校开展“我与世界遗产”作文比赛。
三是承担国际义务,开展国际活动。近几年来,我们按照《世界遗产公约》的相关要求,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苏州市政府的指导和支持下,建立了旨在开展世界遗产保护和管理培训、教育和研究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二类国际机构,针对不同人群开展了不同的培训、教育工作,发挥了较好的作用。2008年7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培训与研究中心在北京建立,确定了苏州分中心的主要任务为古建筑修复技术的培训与研究,以及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两个方面。
我们充分发挥苏州在古建筑和传统工艺保护研究方面的优势,2007年、2008年先后举办了两届世界遗产保护国际论坛,围绕古建筑保护与修复技术、世界遗产教育开展学术交流,两届论坛共有10个国家和国际机构以及国内专家学者200余人到会,论坛的学术性水平受到与会者的一致肯定,逐步打造成世界遗产专题学术交流的品牌论坛。
2009年11月与东南大学合作,举办“首届世界遗产古建筑保护与修复技术高级人才培训班”,邀请英国、韩国以及国内有关院校、研究机构、故宫博物院专家学者授课,以苏州留园曲溪楼修复工程、古典园林保护、古建筑保护为实例,进行跨国(韩国)实地考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受到学员的一致欢迎和好评。今年11月我们将继续举办第二届世界遗产古建筑保护与修复技术高级人才培训班。
在青少年教育方面,我们延续了苏州多年的经验,连续举办了六届中国世界遗产国际青少年夏令营,共有中外学生600余名获得由中国教科文联合会颁发的“世界遗产青少年保卫者证书”,其中第5届夏令营还在武夷山种植了中国第一块“世界遗产青少年保卫者林地”。2008年12月在苏州举办了首届“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论坛”,得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充分认可。2009年7月结合“国际天文年”举办的第六届夏令营,学生模拟世界遗产委员会审议中国古天文遗址申报世界遗产活动,受到国际组织和中国天文学会的高度评价,认为在世界遗产教育上具有创新意义。今年7月我们将结合上海世博会,举办第七届中国世界遗产国际青少年夏令营和第二届世界遗产青少年教育联席会议。
我们清楚地看到,在当今中国国力不断提高、影响力不断加强的形势下,对照5C战略和国际先进水平,我们在世界遗产保护上还有很大差距,还需要不断学习、借鉴、创新,我们不但要在遗产保护上实现5C目标,还要走出具有自己特色的遗产保护之路,无愧于我们这个时代,为增强苏州世界遗产保护能力和国际水平、提高综合竞争力做出新的努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