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直各单位:
根据省档案局通知(晋档发〔2020〕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领导
档案安全保管是档案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单位务必牢固树立档案安全责任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强化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把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特别是要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情绪,进一步完善汛期档案安全应急预案,完善汛期档案安全处置措施,做到汛期档案安全保管工作程序规范、忙而不乱、紧张有序、确保汛期档案安全。
二、强化管理,责任到人
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明确汛期档案安全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要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汛期档案安全责任体系,把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而导致档案损毁的,要严厉追究相关人员责任。要落实好防汛工作所需的人力、物力、财力,做到防患于未然,确保汛期档案安全防护工作有效开展。
三、全面排查,消灭隐患
各单位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档案室、档案库房进行全面细致的安全大检查,做好泄水管道的疏通,认真查看档案室、档案库房防雨、防渗、危房情况,以及电器及线路是否安全,灭火器材是否有效,库房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等。要做好相关设备的检修、维护工作,有效控制档案库房温湿度,确保档案无虫无霉。要对文件归档、档案管理、借阅利用等工作环节认真自查,防止档案被窃、被焚、及其他危害档案安全事件发生。在检查中如发现危房、库房漏雨、防虫药物失效等不安全因素,应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及时组织整改,消除档案安全隐患。对有可能遭到水灾危险的档案保管场所,要提前做好档案安全转移工作。要注意督促地势低洼的,做好汛期档案安全工作,确保一旦出现紧急情况,有秩序地将档案转移至较高楼层的安全场所。坚决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档案安全万无一失。
接到通知后,各单位认真开展档案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档案安全。省局将结合实际情况对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对措施落实不力、造成档案安全事故的,将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山西省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