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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出台《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

2023-01-11 来源:山西省自然保护地服务中心

 

   

 

  2023年1月1日,《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正式施行。1月6日,晋中市人大常委会就《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等三部法律的立法及颁布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 

  发布会上,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程宣霖局长详细介绍了晋中市湿地保护工作情况及《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颁布实施给晋中市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和管理上带来的积极变化。他表示,《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在全面保护湿地、强化湿地利用与监管、推进退化湿地修复、提升全社会湿地保护意识等方面,将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和破坏湿地、截断水源地、引进外来物种等违法行为予以明确,为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的可持续发展指明了方向。 

  目前,晋中市共有湿地公园10个,其中国家级4个、省级6个,数量高居全省之首;面积达5048公顷,居全省第三。特别是2022年,山西左权清漳河、榆社漳河源2处国家湿地公园试点通过国家验收,正式成为国家级湿地公园,为晋中市湿地保护工作再添新绩。 

  程宣霖表示,晋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以《晋中市国家湿地公园保护条例》为依托,进一步扎实做好、做大、做强我市的湿地保护工作,为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的晋中生态环境再立新功、再创佳绩,推动晋中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走出新路子。